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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房产证加名免征契税

发表于2014-08-01
标签:契税 房产 户口本 房产证 房产证加名 

来源:扬子晚报(南京)

贾女士:我的丈夫和前妻离婚多年,当年他们离婚是写的离婚协议,写明房子归男方,女方得20万现金后把名字迁走。但前妻拿了钱以后一直不迁走名字。现在丈夫和我结婚有4年了,丈夫想把我名字写上去,可是前妻一直不,请问房产证上在前妻名字还没有去掉的情况下,现任妻子可以把名字加上去吗?

饶律师:暂时不可以。但可以在去掉房产证上前妻的名字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你丈夫可以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向法院起诉要求前妻进行房产的变更登记,在去掉前妻的名字后,现任妻子的名字可以依法写在房产证上,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证加名免征契税。

费女士:同一个户口本家庭成员,以不同姓名拥有多套房产,请问全部房产是否为家庭共有财产?

饶律师:不能一概而论。一般而言,房屋的权属和户口没有直接联系,房屋的权属应当根据房屋产权证的记载确定。如果户口本上仅有夫妻二人,房产均为婚后购置、且双方没有相反约定,则全部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户口本包括老人、其他亲戚、孩子,则视具体情况而言,登记在老人或亲戚名下的房产可能是该老人或亲戚与其配偶的共同财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是其个人财产,均非家庭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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